深圳市茂名科技经济促进会 关于印发《开展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试行办法》的 通 知
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常务理事: 深圳市茂名科技经济促进会《开展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试行办法》业经二届一次常务副会长及二届一次副会长会议讨论通过,并得到本会大部份常务副会长的亲自审查、补充、修改并签字同意实施,现印发给全体会员,今后促进会将按此办法收取有偿服务的费用。 特此通知。